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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流学习 遵守党规党纪
发布时间:2018-12-13 18:36:48  点击量:

2018年12月12日,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的要求,我院召开了专门学习交流会,专项学习了两项内容:一是传达了严禁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二是学习交流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此两项内容的学习都强调了党规党纪,对党员做出了规范的管理。我院党支部书记陈蕊主持会议,并就这两项内容的学习提出了严肃要求。

在会上,陈蕊书记首先传达了严禁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她指出,有关经商办企业的处分规定早在1997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就公布了,后在2003年修订版、2016修订版中都有更加明确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也有相关规定。因此,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这是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共产党员一定要廉洁自律,决不能存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念头。根据学校组织部要求,全体公职人员要进行自查自纠,如有此类行为,要主动上报,并立即退出,纠正错误。

随后,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对相关重要章节进行了解读。《条例(试行)》的颁布主要是为了加强党员对“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和基本知识的学习,尽快在短时期内使基层党支部委员的党建水平有明显提升。党员们认真倾听,仔细记录,厘清了一些模糊概念,加深了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认识。在接下来的交流讨论中,大家都踊跃发言,表达对 《条例(试行)》的认识和理解。党支部副书记、院长陈玲指出《条例(试行)》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纪委委员、副院长李树旗则要求各位党员教师坚持以《条例(试行)》为指导,立足岗位实际,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升素质。 从大家的发言中可以看出,大家都一致认为,运用《条例》规范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关系到党支部,乃至基层建设方向和长远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试行)》当成严肃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抓,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

通过此次学习,党员老师们的思想政治意识、遵规守纪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2019年马上来临,全体党员教师都表示,一定要认真钻研、提高业务,上下互通、形成合力,团结一心、干好工作,以此次学习交流讨论为契机,有条不紊的干好各项工作,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和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迎接新一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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