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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12:23:33  点击量:

沧州师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相关工作的

各学院、处、室:

92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7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2017930日下午—108日,回家学生108日返校,109日上课;因学校举办秋季运动会,全校教职员工929日和30日上午继续上班,坐班人员坚持刷脸考勤,届时学校效能办将组织考勤抽查。

一、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放假前,各学院要采取各种形式普遍对本学院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做好各自辖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防止假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学院要确切掌握好学生离校情况和在校生动态。各学院务于109日上午上班后,将学生返校情况分别报学生处、教务处。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处室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公款宴请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三、认真做好后勤工作。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好对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的维修维护,认真做好假期用电、用水的供给保障,确保假期用电、用水安全。

四、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坚持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双人双岗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各学院值班人员,要切实按照学校的值班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签到,认真值守,确保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

201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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