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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强信念——马克思主义学院习研会宪法晨读活动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1-12-06 09:11:11  点击量:

    12月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习研会在文科楼前举行了第四期宪法晨读活动。暖阳初升,晨曦初照,同学们在晨光里全神贯注地诵读。

领读员李卓璠同学带领同学们庄严朗读:“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同学们的声音清脆嘹亮、铿锵有力,在一字一句中学习宪法知识,深化法治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本次宪法诵读活动,既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了我院学子的宪法意识,也为建设文明校园、法制校园做出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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